7月11日,以“法护浙商 畅行天下”为主题的第二期浙商会客厅之律企沙龙活动在浙商总会举行。活动邀请了省内资深法律专家学者与多位知名浙商,双方就浙企“走出去”遇到的营商环境、维权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共同寻找浙商“走出去”的护航之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金位海作为浙商总会副会长、知名浙商代表出席活动并发言。
本次沙龙由浙江省工商联、浙商总会主办,浙商维权服务中心、浙商融媒体中心、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承办。活动由浙江广电集团制片人、主持人王森主持。
浙江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部长景柏春首先介绍了浙江省工商联维权工作以及浙商维权服务中试运行以来的情况:今年5月15日,浙江省工商联、浙商总会共同成立了浙商维权服务中心,并上线浙商之家企业诉求App。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浙商维权服务中心通过收集、研判浙商诉求,依托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政法机关,依法推动解决浙商合法诉求,已累计办结20件维权服务诉求。总体来看,浙商有刑事法律风险、行政处罚风险、民商事类风险这三类风险是需要重点关注,并建立制度进行防范的。
随后,围绕“如何让企业踏上合规经营之路”,金田阳光投资集团、创本控股集团、中诚财通控股集团、杭州鼎源控股集团、陕西浙能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太华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位企业家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崔海燕,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鑫垚等2位律师依次发言并自由讨论。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金位海在企业家发言环节表示,企业自身的法律风控体系建设非常重要。金田阳光在集团层面设置有法务部,并在各项目公司聘请有法律顾问,重大项目合同、资金支付等,都由法律顾问和法务部提前把关。借助完善的法务体系,多年下来,金田阳光在重大风险防范方面把控得比较好。
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会长夏阿国表示,“浙商一定要学法,对于法律起码要‘一知半解’,不能一问三不知,特别是劳动法、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行政诉讼法等都要了解。”在学习法律的基础上,浙商一定要善于用法,特别是要重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项目论证时要让他们参与,合同签订前要让他们审核文本。
面对企业在外,难免遭遇的“新官不理旧账”、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参加沙龙的浙商也集体呼吁相关部门能提供更有力的法律维权支持。
金位海主席做活动总结发言时表示,浙江省工商联和浙商总会作为全体浙商的“娘家”,应该为浙商的法律维权提供更多帮助和指导服务;浙江的媒体也要多理解、多支持、多宣传、多报道,共同为浙商“走出去”保驾护航;希望浙商维权服务中心更多地为浙商维好权,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护好浙商合法权益,护航“块茎”不断壮大,让“藤蔓”更结实有力,为浙江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为“两个先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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